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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沈阳市科技人才有关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9-16 16:06  

各有关部门:

现将2024年沈阳市科技人才有关专项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项类别

1.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育专项:包括U40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优秀青年基金计划)、U35拔尖青年科技人才项目、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留学回国青年科技人才项目4类。前三类我校限项5项,机械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限报2项,其他二级单位限报1项;第四类我校限项2项,各二级单位限报1项。

2.沈阳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专项

3.沈阳市高端外国专家资助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是我校正式职工,原则上在项目实施期内在职,具有完成项目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3.同一项目或内容雷同的项目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不同类别的科技人才专项。

4.同一项目或内容雷同的项目已获得市财政资金支持,不得再申报市科技人才专项。

各专项特定申报要求,按照申报指南附件要求执行。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1.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育专项,以学院为单位,于2024年9月23日上午10: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校部210室,电子版公文流转至科研院徐诺,申报材料按指南要求准备,封面均需加盖二级单位公章。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主管科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网上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2.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专项,申报单位按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纸质版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后,于2024年9月27日上午10:00前报送至校部210室。

3.沈阳市高端外国专家资助专项,以学院为单位,于2024年9月20日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国际合作处,材料封面需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育专项申报人应认真阅读相关专项申报指南及要求,准确选择相应类别进行网上填报,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高端外国专家资助2个专项实行线下申报。

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育、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2个专项联系人:徐 诺 罗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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