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有关规定
为贯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关于培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规定,根据《关于制订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沈阳工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以及我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方案,特制定《沈阳工业大学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 培养目标和要求
培养目标: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培养要求: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能够积极投身于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去。具有现代创新精神和开拓意识,掌握一门外语并能熟练阅读本领域相关外文资料,熟练掌握计算机技能,在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
二 课程设置、成绩及学分要求
课程学习和实践教学实行学分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课程设置应针对工程特点和企业需求,按工程领域设置,包含政治理论、外语、数学和专业课。专业课程应强调本领域的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的学习与实践,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不得低于18学分。
(1)公共课必须到学校集中上课。
(2)外语课分基础外语(80学时,3学分)与专业外语(40学时,2学分)两部分,分开组织教学。要求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
(3)外语学位资格考试,答辩前英语六级国家考试成绩低于425分的研究生(其它语种可参照执行)必须通过学校每年组织的外语学位资格考试。
(4)政治理论课除公共必修课外,仍须在公共选修课中选择一门政治课。
(5)数学课的要求是掌握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数学方法。
(6)学位课总平均成绩70分以上,成绩在60~70之间的学位课程总计不能超过5学分,否则必须重修。
(7)选修课中设置“XXX领域工程实践问题案例分析”及两门选修模块课程,其中选修模块课程只为适应企业需求设置。
(8)“学科前沿讲座”要求学生至少参加三次本专业学院组织的学科发展前沿讲座并写出心得体会,由导师批阅后才可以取得学分。
(9)校企联合培养工程硕士,经双方协商,可选择一部分课程,聘请任课教师深入企业完成教学环节。
三 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3—4年,最长不超过5年(含休学时间)。
四 学位论文(设计)
学位论文(设计)是综合衡量工程硕士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应在双导师的指导下,由工程硕士本人独立完成。
(1)学位论文(设计)工作的要求
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用于完成论文工作和工程任务的实际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半,校内导师可通过各种方式对研究生进行经常性的学术指导,学位论文(设计)工作期间,当面指导研究生的时间一年累积不少于一个月,工程硕士的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答辩等环节必须在校内完成。
(2)学位论文(设计)要求
论文的内容可以是:工程设计与研究、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方案研究、工程软件或应用软件开发、工程管理等,学位论文字数不少于3万字。
1)选题直接来源于企业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
2)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
3)能体现工程硕士有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问题的能力。
4)在解决实际问题上有新思想、新方法或新进展并能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文句简练、顺通、数据可靠,图表清晰,严格准确地表达其成果,实事求是地提出结论。
(3)论文形式
1)工程设计与研究。
2)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方案研究。
3)工程软件或应用软件开发。
4)工程管理。
5)研究论文。
(4)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工程硕士入学后,应在导师指导下明确研究方向,开展研究工作。一般应在第二学期结束前确定论文(设计)题目,并做好资料和实验(设计)准备工作,在选题上,即要考虑企业科技发展需要,也要兼顾工程硕士本人对所选课题的兴趣和基础。
1)内容和要求
要求工程硕士用统一纸张撰写《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统一的封面,装订成册。
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①课题来源,选题的依据。
②一般要求查阅国内外近年来的有关文献资料,查阅的文献资料一般在20~30篇,要求总结本课题领域内前人的工作,国内外前沿情况或课题背景,此部分要详细列出已查阅的文献目录。
③课题研究拟采用的总体研究方案、具体方法和手段。
④研究过程中预计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⑤预期达到的目标及主要的创新点。
2)《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的考评
①要求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和课程以后,经双方导师审核,认为《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已达到要求,可向专业学院提出开题申请,一般在第三学期进行。
②考评小组由校方导师所在专业学院组织,考评小组成员必须是硕士生导师。
③考评不合格者,可在三个月内修改《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重新申请开题,再次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五 论文评审与答辩
工程硕士的学位论文应在双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完成后,经双导师和本领域有关教师初审同意后,由所属专业学院组织预答辩,通过预答辩的学位论文必须由专业学院指派1名具有研究生培养经验的教师就有关论文格式、学术成果等方面进行预审,通过预审后的学位论文方能送审和答辩。
(1)论文评审的内容,着重审核学位论文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核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审核其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审核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审核其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学位论文应由三位专家评阅(其中至少1名为校外专家,且与作者不在同一单位),答辩委员会应由5—7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不含学位论文作者的导师)且包括一名论文评阅人,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均应有来自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六 学位授予
通过课程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工程硕士研究生,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工程硕士学位。
七 导师要求
要求工程硕士研究生导师必须实行双导师制度,由校内导师与校外(企业)导师共同指导完成学位论文工作。
校内导师要求:具有工程技术领域或多领域的工程实践经验,爱岗敬业,曾经担任过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
校外(企业)导师要求: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且有能力指导学生的实践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