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通知精神,按照沈阳工业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通知要求,石油化工学院开展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具体方案如下。
一、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文凯 郭立颖
成 员:潘玉钰 张 兵 孟令乔 崔 玲 曽 鹤 付忠超
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办公楼405)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德为先,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在考核的过程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按程序进行。
(三)学生所有成绩全部合格,“正考”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三分之一(申请卓越工程师学院招生计划的学生绩点需在本专业排名前30%)。在校期间国家外语四级考试成绩425 分及以上(710 分制),外语专业学生专业外语四级合格及以上。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
录或其他学术不良记录。
三、推免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向上,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社会责任感强。
(二)沈阳工业大学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5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三)学生所有成绩全部合格,“正考”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三分之一。在校期间国家外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710分制)。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其他学术不良记录。
四、推免名额
按照学校要求,石油化工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硕士生为12个名额(含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一级硕士点增加的5.5个名额)。在满足每个专业1个名额的基础上,依据各专业人数,最终确定如下推荐方案: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可推荐5名学生(含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增加的2个名额)、应用化学专业可推荐3名学生(含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增加的2个名额)、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可推荐2 名学生(含辽宁省一流专业增加的1个名额)、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专业 1名学生,剩余1个名额由应用化学专业和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择优产生(下称择优名额),共计12名学生。
五、推免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 9 月6 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
推荐办法,确定推免名额分配方案。9 月9 日,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向相关学院布置推荐工作,公布各学院推免名额。
(二) 9月10日,学院向全体毕业生宣讲推免工作方案。
(三) 9月11日,学院向全体毕业生公布推免工作方案,包括专业推荐名额、工作程序和工作日程,组织学生报名。
(四) 9月13日10:00点前,学生向学院提交报名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3)和相关绩点奖励证明材料(PDF版电子扫描件);
(五) 9月13日-18日,学院工作小组进行思想品德考核和资格审查,将初审通过的绩点奖励项目材料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按综合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和奖励绩点之和)排序。
(六) 9月18日,学院工作小组将推荐结果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各学院推荐结果,确定拟推免名单。
(七) 9月19日至9月26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推免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七) 9月27日,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研招网
上报拟推荐名单。
六、其它
(一)学生绩点奖励严格按照《沈阳工业大学关于实施绩点奖励的指导意见》(沈工大校发[2020]161号)执行,并由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审核。
(二)推免学生的学业成绩以“正考”成绩计算,专业根据
“正考”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和奖励绩点之和进行排名。
(三)平均学分绩点和奖励绩点均以2024 年9 月10 日(含9 月10 日)以前认定的成绩为准,申请奖励绩点需同时提供相
应证书或证明。
(四)择优名额认定办法:按照已完成的所有公共课程(包含公共基础课和公共专业课)总成绩进行排名,成绩高者入选。
(五)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毕业前受到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
2.未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毕业设计未取得良好及以上的成绩。
(五)资料提交时间:2024年9月12日8:00-2024年9月13日10:00,提交资料地点:办公楼405
咨询电话:15140996671
附件1. 沈阳工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鉴定表
附件2. 承诺书
附件3. 《沈阳工业大学关于实施绩点奖励的指导意见》沈工大校发[2020]1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