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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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专业 第二学位入学考核实施办法
2024-06-13 15:01 石油化工学院 

根据《沈阳工业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要求,结合石油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和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专业第二学位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石油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和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专业2024年的入学考核实施办法。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文凯、郭立颖

组员:张兵、潘玉钰、孟令乔、徐铁军、李良

秘书:范立

二、考核工作安排

1、考核时间、地点

2024年6月16日上午9:00开始进行。

办公楼606、608。

2、考核资格审查

学院负责对考生考核资格进行审查。考生需准备下列材料,在面试之前出示。

(1)身份证(原件);

(2)学生证(原件);

(3)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

3、考核方式

采取专家组综合面试方式考核。

考生提前二十分钟到达考核地点外排队候考,不得喧哗。

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着装得体,露出五官,考核期间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

4、考核内容

面试专家组从思想政治、学业目的、综合素质等方面,了解第二学位报名考生情况,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则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考核(35分)

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学业目的及专业认知考核(35分)

主要考查考生对第二学位专业的认知、学习的认识,职业发展方向,对考研、工作等各方面的目标达成,对二学位学习期间的规划。

(3)综合素质考核(30分)

主要考查考生对大学校园生活的适应能力、独立面对社会能力和表达能力。

三、考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立

联系电话:13591917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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